杭州,5月20日(新华社)浙江省卫生委员会最近发布通知,要求简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相关审批工作,实施“窗口验收、一次性通知、一站式审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期限压缩至10天,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期限压缩至10天,医生、护士执业登记即时处理。
浙江省卫生委员会要求对各类审批申请材料和认证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取消;加快不同业务信息系统之间的整合对接,不得要求申请人通过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不再提供验资证书,申请人应当对注册资本的真实性负责;积极探索“容缺受理”制度。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有关条件的,应当受理,加强指导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在机构准入方面,口腔、眼科、整形外科等专业医疗机构以及独立实验室、诊所等不涉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管理的小型医疗机构,不得因规划、距离、数量等原因设置准入前提条件;鼓励社会医疗机构的连锁发展和集团管理,机构名称上允许“总医院名称+地名+医院(分院、门诊)”的命名方式;各地要及时调整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优化审批服务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