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初,一份关于MAH系统修订的内部征求意见稿截图发布,让很多Biotech和CDMO公司“瑟瑟发抖”。
截图显示,持有人除疫苗和血液制品外,还有其他生物制品、多组分生化药物和中药注射剂应当具有自身生产能力;产能不足,需要增加委托生产地址的,应当严格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与《药品管理法》和MAH管理制度最大的区别在于,原规定明确规定“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药品,也可以委托生产”“可以”和“应该”这个词的区别,结果千差万别。
图1内部征求意见稿网上流传截图
图片来源:网络公开信息
一个多月的“靴子”终于落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正式的征求意见稿。
业内最关心的第五条修订为“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药品的持有人应当具备自身生产能力;鼓励生物制品(疫苗、血液制品除外)持有人具有自身生产能力。产能不足、需要增加委托生产地址的,严格按照药品上市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图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截图截图
图片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应该”变成了“鼓励”,这让这些享受B证自由的企业大大松了一口气。
MAH制度风云变幻,Biotech历劫归来,B证的“722风暴”过去了吗?
促进医学创新,
MAH系统的来龙去脉
MAH系统起源于欧美,在20世纪60年代,欧美监管机构提出“上市许可证人”(Marketingauthorizationholder,“简称MAH)”一词明确允许药品上市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相互独立。
2005年,日本《药事法》修订生效,将药品生产许可证与上市许可证持有人分开,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承认取得人)负责药品上市销售。
欧洲、美国和日本MAH系统的实施大大释放了资本活力,加快了制药行业分工细化的进程,涌现出大量精力充沛的Biotech企业,帮助制药行业的快速发展。
欧美日的成功经验促进了中国的立法和实施。
2015年8月,国务院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制度试点及相关问题的决定》,提出试点上市许可人制度。
经过三年的试点工作,由于各项制度和细化标准的研究不足,国家延长了一年的试点期。
2019年,经过漫长的四年试点,国家决定全国推广,MAH制度正式实施。
图3中国MAH制度的历史沿革
为顺利实施MAH制度和CXO委托业务,我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分为ABCD证书,其中ACD证书(A证书为原药品生产企业,C证书为委托制造商,D证书为原料药品生产企业)的作用变化不大;
新增B证是一种新兴事物,可以委托研发、生产、销售、药品预警等。这些企业数量增加了前所未有的数量,并扩大了委托业务。
这一政策直接鼓励Biotech开展研发,将生产交给CDMO企业,催生了近年来中国创新药业的繁荣。
修订MAH系统,
释放出什么样的信号?
MAH系统的实施将制药产业链划分为研发、生产、销售等角色,大大降低了创新制药企业的创业压力,增加了制药产业细分领域的发展。
研发企业、大型上市公司、集团公司OEM对于制药公司来说,这是一项极大的政策优惠,有更多的选择可能性。
研发企业可以委托生产企业生产产品,享受更多的销售红利,从“销售”批准为生;
大型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通过技术转移加强研发能力或成为国外和跨国制药企业的OEM,从采购CRO临床批准或并购生产批准到并购成熟项目;
OEM制药企业转型为专业委托方,承担研发型制药企业、跨国或国外制药企业的药品生产订单,逐步发展成为重要的竞争力。
实施表1MAH制度前后的企业行为比较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B证1000多张,近两年新增700多张。
放松研发生产,推动我国生物医学研发水平和成果项目进入世界第二梯队。
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生物医学A股IPO50多家,港股30多家,吸金3000多亿元,IPO数量仅次于美国。
有100多家IPO企业,包括科技创新板、创业板和北交所。
但在取得成就的同时,风险也随之而来。
随着MAH系统的深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
包括国家发现,B证持有人存在许多实际问题,如企业实力薄弱、人员不全职、缺乏人员质量管理经验、体系不完善、运行不有效、应承担的责任转移到托运厂、没有驻地生产质量监督能力、药品预警形成虚假等。
持有人不具备风险控制和责任赔偿的能力,B许可证开始收紧,这是理所当然的。
本次征求意见稿在“具备自主生产能力”这方面“松了口”,其实也是听取了行业发展的诉求。
在过去的两年里,在资本的寒冷冬天,许多Biotech公司的现金流变得越来越紧张。当迫切需要“勒紧腰带”的生存时,谈论自我建设的生产能力,无异于让已经承受巨大融资和业务压力的生物技术公司更糟。
另一方面,如果每个持有人都有自己生产的能力,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将增加数百家制药厂,资源冗余是不可避免的。
考虑到这两个方面,虽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松了口”,暂时让生物产品的B证继续享受“自由”,但也加强并严格执行了委托生产质量的管理要求。
结语与展望
一开始,鼓励医药创新,发放B证,促进行业发展,根据监管平衡效益和风险比;
为了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收紧B证准入和严格的日常B证监管,这本身就是科学监管的巨大进步。
诚然,在后疫情时代,整个行业都期待着更宽松的政策环境,让整个行业得到恢复和休息,但不受约束的“自由”也会带来偏好政策的初衷。
长城药品质量“非一日建成”,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职能分工释放活力冲刺世界医学前沿科技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