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指标被实时监控:异常增长 约谈!

   2020-04-24 声远医药网15200
核心提示: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按推送提醒、实施约谈、全面整改三个阶段,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指标异常增长预警提醒制度。

整理|六七


为加强指定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监督,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4月23日,河北省医疗安全局发布了指定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指标异常增长预警提醒制度通知,根据推动提醒、实施访谈、综合整改三个阶段,建立指定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指标异常增长预警提醒制度。



•实时跟踪分析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指标,推送异常指标提醒信息


河北省医疗保险局将通过河北省医疗监督大数据分析系统实时监控医疗费用指标。依托“河北省医疗安全局互动平台”


据介绍,推送提醒主要针对以下情况:①除新入、停网等因素外,定点零售药店医药总费用同比或环比超过150%;②医疗机构医疗总费用同比或环比超过50%;③同一通用名药只采购价格高的,不采购价格低的;④同类同类医疗机构二次平均费用较大;⑤同级同类医疗机构,同病患者负担费用率最高;⑥个别病例中重点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用量(总量、总量、日用量)特别异常;⑦同级同类医疗机构,同类疾病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利用率超过协议约定的利用率;⑧同级同类医疗机构,同病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比例特别异常(如检查费用占85%以上);⑨药品(同一通用名称和规格)、采购或结算医用耗材价格较高的;⑩同一医疗机构同一人多次住院间隔时间过短;⑪其它监测指标异常。


医疗机构收到异常增长指标推送提醒后,应及时分析机构指标异常增长的原因,并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医疗安全局互动平台”提交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应注明涉及问题的部门和相关负责人。逾期不提交的,省医疗安全局应当按照考核方法在年度考核中扣分。


•医疗费用指标连续两个月仍有异常增长,启动面试提醒机制


河北省医疗保险局通过河北省医疗监督大数据分析系统,实时监控被纳入“推送提醒”的指定医疗机构的相关费用指标,监控“推送提醒”的效果。提醒后(结合分析报告),连续两个月医疗费用指标仍有异常增长的,启动面试提醒机制。


据报道,访谈主要分析了医疗机构相关费用指标异常增长的原因,并敦促医疗机构制定整改措施。访谈对象为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负责人、医疗保险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采访可以是集中采访,也可以是单独采访。访谈前,省医疗保障局向被访医疗机构发出《河北省指定医疗机构费用指标异常增长访谈提醒函》,被访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访谈通知的要求编制情况报告。无故不接受采访的,省医疗保障局按照考核办法在年度考核中扣分监督,并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对于面试后相关费用指标仍在异常增长的医疗机构,启动上市监管程序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访谈内容按时完成整改,有效遏制不合理成本的增长。对于访谈后相关成本指标仍在异常增长的医疗机构,省医疗保障局发送《河北省指定医疗机构成本指标异常增长监督函》,启动上市监督程序。


据报道,医疗机构收到上市监督函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省医疗安全局提交整改计划,并根据整改计划限期完成整改。省医疗安全局通过河北省医疗监督大数据分析系统实时跟踪整改实施情况,确保整改效果。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医疗机构、部门或个人(医生)应当在年底扣除保证金,暂停医疗保险服务3至6个月;拒绝、阻碍、不合作的,终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内容来源:河北日报、河北省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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