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上市药品临床安全性文献评价指导原则

   2019-06-19 声远医药网42190
核心提示:6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上市药品临床安全性文献评价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本次发布的指导原则借鉴了循证医学证据分类、分级、严格评价和不断更新的理念与方法,参考了卫生技术评估综合评价卫生技术的指标与形式,引进了Cochrane系统评价规范化操作流程和全程质量控制的方法,旨在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开展上市药品(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的临床安全性文献评价和撰写文献评价报告提供指导。

6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上市药品临床安全性文献评价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本次发布的指导原则借鉴了循证医学证据的分类、分类、严格评价和不断更新的理念和方法,引入了Cochrane系统评价的标准化操作流程和全过程质量控制方法,并参考了卫生技术综合评价卫生技术的指标和形式,旨在指导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对上市药品(包括中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临床安全性文献进行评估,并撰写文献评估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证书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持有人)的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持有人履行职责的能力,规范持有人对临床安全文献的系统评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上市药品临床安全文献评价指导原则(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上市药品临床安全评价指导原则(试行)


国家药监局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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