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9年第二期药品质量公告,称公告不符合药品标准,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采取了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整改。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确保公共药品安全,湖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用户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2019年3月至4月,全省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样检验564批,其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120批(见附件1)和符合标准规定的444批(见附件2)。现将抽样检查情况公告。
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进行整改。抽样单位和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上述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在三个月内公开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有关企业或者单位的处理结果;公告中涉嫌假药的,应当查明有关渠道,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查处。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报告或通知有关查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1.2019年第二期药品质量公告不符合标准.xls
2.2019年湖南省第二期药品质量公告符合标准.xls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