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采购比例不低于30%

   2019-05-08 声远医药网27370
核心提示:新华社重庆7月7日电(记者李松)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重庆市卫健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药品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同时医生应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新华社重庆7月7日电(记者李松)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管理的通知》


自2018年11月以来,重庆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包括685种药物,不仅可以满足常见病、慢性病、应急救援等临床需求,而且为不同疾病患者提供多种药物选择,可以更好地满足群众的药物需求。


通知要求动态管理基本药品使用比例,不断增加医疗机构基本药品使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品采购金额占药品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为,三级综合医院不低于30%,二级综合医院不低于4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50%。


为了进一步保证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真正造福患者,重庆还规定,公立医院机构应优先购买基本药物,在医院信息系统中识别基本药物,提醒医生优先合理使用,完善基本药物使用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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