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福建省医疗保险局发布《关于落实我省“4+7”试点协议到期后续工作的通知》,选定结果自5月29日起在采购平台上实施。自6月1日起,选定药品和同一品种非选定药品同时执行规定的最高销售限价和差异化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未成功续约的原选定药品,按选定价格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
其中,阿托伐他汀钙片、恩替卡韦分散片、奥氮平片、头孢呋辛酯片、吉非替尼片、福辛普利钠片、蒙脱石散七种替代企业。具体更换内容如下:
北京嘉林将阿托伐他汀钙片中标企业改为齐鲁制药;
恩替卡韦分散片中标企业由正大天晴变为苏州东瑞;
奥氮平片中标企业由豪森药业改为齐鲁制药;
成都倍特将头孢呋辛酯片中标企业改为国药致君;
吉非替尼片中标企业由阿斯利康改为齐鲁制药;
福辛普利钠片中标企业由BMS改为华海药业;
蒙脱石散中标企业由海南先声改为湖南华纳大药厂。
通知指出,续签工作应顺利对接,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制定稳定的过渡计划,在确保选定药品采购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制定稳定的过渡计划,合理保证群众用药的连续性。如果未能成功续约的原选药品可以继续按照“4+7”试点选价保证供应,则应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相关药品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可以继续按照原选价确定。
由于利培酮片在公开询价时没有企业标准,所以从低到高排名第二、第三的企业根据企业标价进行询价。华海药业最终以7.2元/盒的价格成功中标。到目前为止,华海药业已成功获得11个城市的续签资格。整体续签结果显示,续签周期从1-2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