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将益母草软胶囊等8种药物转化为非处方药。
公告显示,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益母草软胶囊等8种药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批准,由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品种清单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模型一并发布。
请按照《药品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2021年1月26日前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补充申请,并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书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改。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说明书。双跨品种的处方药说明书可以继续使用。
品种名单:
下载非处方模型说明书附件:2020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56号附件2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