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疫苗管理法》专题新闻发布会,焦红出席并 指出——对疫苗实施最严格管理制度

   2019-07-01 声远医药网37710
核心提示: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当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疫苗管理法》为专题举办新闻发布会。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焦红指出,《疫苗管理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四个最严”的要求,将对疫苗实施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的严格监管,以保障疫苗安全、有效、可及,进一步促进我国疫苗质量的提升,增强人民群众对疫苗安全的信心。

6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当天下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以《疫苗管理法》为特别新闻发布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焦红指出,《疫苗管理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四个最严格”的要求,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严格监督疫苗实施,确保疫苗安全、有效、可及,进一步提高我国疫苗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疫苗安全的信心。



焦红表示,疫苗是一种特殊药物,是国家战略性和公益性产品。根据疫苗的特点,《疫苗管理法》明确提出了国家对疫苗实施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对疫苗开发、生产、流通和疫苗接种的整个过程提出了特殊的制度和规定。同时,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疫苗等违法行为设置了远高于一般药品的处罚,明确处罚人员,对违法者给予严厉的资格、财产和自由处罚。


焦红强调,《疫苗管理法》兼顾安全、发展和创新。为了积极促进我国疫苗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疫苗管理法》制定了一系列新规定,鼓励疫苗的创新和发展。一是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开发和创新,将疫苗开发、生产和储备纳入国家战略,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二是国家制定疫苗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支持疫苗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鼓励大规模集约化疫苗生产,不断提高疫苗生产技术和质量水平。第三,国家根据疾病流行、人口免疫等因素,制定相关发展计划,安排必要资金,支持多价疫苗等新疫苗的发展,组织疫苗上市许可证持有人、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共同开发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四是鼓励疫苗上市许可证持有人增加研发创新资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促进疫苗技术进步。同时,对创新疫苗实行优先审批。


焦红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疫苗产业发展迅速,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能够依靠自身能力解决所有免疫计划的国家之一。2011年和2014年,中国两次通过国家世界卫生组织疫苗监管体系评估,目前正准备接受新一轮世界卫生组织评估。以《疫苗管理法》出台为契机,全面完善我国药品和疫苗监管体系,加强监管能力,更好地服务疫苗产业发展,保护人民用药安全,推动我国从疫苗大国向疫苗强国迈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司长袁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国家卫生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巡视员崔刚出席新闻发布会,分别回答了电子追溯制度、法律责任、疫苗接种等问题,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

(中国人大网图文直播:http://www.npc.gov.cn/npc/zhibo/zzzb1//node_361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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